2月9日上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工作。会议强调,要切实做好当前财政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切实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支持政策,专项再贷款要快速精准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一是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二是要切实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强化责任担当,吃透政策、积极对接、主动服务,让政策发挥更大作用、更好效果。三是切实兜牢地方“三保”底线,落实好“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不得出现“三保”无法保障的情况。四是要同舟共济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五是要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积极帮助企业克服生产经营困难。
会议强调,2月7日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涉及部门多,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了解内容、知晓流程,用足用好政策。要迅速落实政策举措,与时间赛跑,全力支持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业务办理高效化、便利化水平。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优惠资金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早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财政部部长刘昆强调,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了一批财税支持政策,涵盖患者救治、医护人员激励、政府采购、物资保障等方面。这些政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效果正在逐步显现,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央财政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出台和完善有关财税支持政策。
刘昆表示,截至2月8日下午6时,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18.5亿元,实际支出315.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2.9亿元。财政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表示,专项再贷款要快速精准落实到位。一是明确专项再贷款发放对象包括9家主要全国性银行和10个重点省市地方法人银行。二是专项再贷款资金投向实行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确保资金精准投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三是严格专项再贷款资金用途,确保资金用于重点企业救灾、救急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专项再贷款实行优惠利率,银行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利率也要实行优惠利率。五是专项再贷款发放采取“先贷后借”的报销制,保证资金投向更为精准。六是要求人民银行分支行加强监督管理。
刘国强强调,用好专项再贷款,还需要有关部门、各地政府和金融机构密切配合。一是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省级政府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地方法人银行、全国性银行省级分支行沟通对接,充分共享信息,精准、快速发放专项再贷款,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用于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建议10个重点省市政府尽快将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报发改委和工信部备案。三是金融机构要快速审核,快速发放贷款,拿到企业名单之后,原则上1天、最长2天要将贷款发放到位。四是各方面要防范利益博弈和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要做好贷后管理,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专项再贷款的专项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