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2017年教师资格 证认定(第二次)工作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凡 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临沂市的中国公民,可在临沂市申请认定各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资格考试(包括笔面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 的,暂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体)局负责。
其中,开发区的认定由河东区教体局负责、高新区的认定由罗庄区教体局负责、临港区的认定由莒南县教体局负责 。
四、申请流程
(一)体格检查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其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1.体检地点。体检医院由各县区指定,申请人打印体检表后按规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2017年6月20日-6月28日。
3.体检表。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注意事项。申请人体检完毕后,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果只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保存,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凭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对体检表进行审查 。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8:00-6月28日17:00(周六、周日报名系统不开放) 。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注意事项
①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申请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
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选择。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应的区县区教育(体)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选择临沂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③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的选择。所有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点为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应的县区教育(体)局。
④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相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⑤导出《教师资格申请表》(含申请信息和照片,a3型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已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到相应确认点(与网上申请所选确认点一致)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型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交 学历证明材料: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
7.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明细等材料(6月及以上)。
(四)确认地点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等,材料真实有效,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